拿到這本書的後兩個禮拜我就要去阿拉斯加度蜜月
所以我很難得的耐著性子不把它拿起來看
即使在去程時飛機誤點了7個小時我都捨不得看它
只因我想要享受在阿拉斯加的森林小木屋中看"一群人在度假時遭遇攻擊"的故事的變態樂趣
(不過如果我是去緬因州度假的話我可能就不會在度假時看淡季了吧~~)

如今蜜月也回來了
書也看完了
這幾天我卻為了如何寫心得頗為躊躇

看完淡季的當下,其實是在看的過程中就是了
我心中不斷浮現的一個感覺就是 噁心 真是太噁心了
是那種幸好我吃完早餐已經三個鐘頭 而且在未來三個鐘頭我也不打算要吃午餐的那種噁心
上一本讓我這麼噁心的書是史蒂芬金的銷形蝕骸(Thinner)

別誤會 這是個好看的故事
劇情流暢文筆生動又不落俗套
但我覺得可能就是太生動了
就像犀利人妻裡的小三表妹或是花系列裡的惡婆婆
明知道是在演戲 而且能演的那麼機車那麼欠揍是她們演的好
但還是忍不住會在電視機前罵她們是壞女人一樣

淡季寫的好 但就是寫得太好了
那些血淋淋的細節一一的透過文字浮現在我腦中 歐~~~~~


------請原諒我一定要提到結局和後記 不然我的感想就要在這裡結束了XD--------










鄰家女孩是一本帶給我好大震撼的書
書中的細節也很殘忍 但更殘忍的是人的心
那種逃避 看著惡行發生卻逃避的心
震撼的我熬夜看完還氣得睡不著 爬起來寫了一篇心得才得以平復激動的心情

我必須坦承淡季並沒有給我心理層面上那麼大的衝擊
因為我覺得食人族的惡是原始的 未經教化沒有文明
他們獵捕人殺人圈養人 那是因為他們來說其他的人不過就是在我們眼中的雞跟牛
肉類的來源,額外還可以提供些性服務

他們的惡直接赤裸 他們的所作所為 噁心 驚世駭俗 但是可以理解
(如果我是生長在那群人中間 我的行為模式必然也是這樣吧)


我比較有感觸的是結局
作者自己在後記中也有提到 當初這本書要上市之前 他和出版社有許多的協商和溝通
刪掉了許多他覺得的精華 但出版社還是覺得這樣很難打入主流市場

呃 我真的要說出版社是對的 XD

這本小說的內容不僅是驚世駭俗 而且我覺得作者也有點故意離經叛道
但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作者的想法啦
我高中的時候很愛看恐怖片 那陣子驚聲尖叫正流行 還是是誰搞的鬼 等等
我那時一直都覺得 如果哪天我寫個小說
它一定不會是happy ending 我要它看起來快要打敗邪惡了 最後卻峰迴路轉讓讀者氣得牙癢癢

作者提到當時出版社希望男主角活著
說讀者們會希望男主角活著 他努力了這麼久 他值得活下來
但作者說他覺得這樣不對 因為整本書他想要表得的就是"世事無常"

如果是高中的我 會覺得這個作者好酷 深得我心 

但我好久沒有看恐怖片了
但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好多困難
但是學業上遇到好多挫折
但是我漸漸的接觸到好多現實 人情冷暖 

我明白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每個人都快樂都能得到己想要的
我了解到現實生活中小蝦米通常鬥不過大鯨魚 有家世背景就是可以欺負人
所以現在的我一直都覺得 在現實中活中已經夠辛苦了
如果連小說都不能看到happy ending 那時在是太折磨自己了

所以起碼當我在看小說時 當我花了心力和主角一起掙扎一起奮鬥 為他加油希望他最後可以得救
(順便也希望自己的人生能夠像主角一樣 經過掙扎經過努力終於能夠雨過天晴)
最後卻等到一個悲慘的結局

就像我記得已前一個老師跟我們提過一個美國影集 一個教授的太太被一個獨臂人殺了
可是警察都不相信他還說是他殺的 所以他就逃獄自己去追捕獨臂人
經過漫長的追捕跟逃亡 他終於抓到獨臂人也還自己清白
重拾清白,走出法院的那一刻就被計程車撞死了 ==
(聽說被觀眾罵到不行 所以就趕快補拍了最後一集.......沒有被撞死的結局......)

又像迷霧驚魂(The mist)的電影版 最後父親和他的同伴們彈盡糧絕 父親答應過孩子不讓他死在怪物手裡
剩下的子彈 一人一顆 他走出車子 等待怪物把他抓走 起碼他守護自己的孩子直到最後一刻
從迷霧中出現的 不是怪物 是軍隊 是救援的軍隊
而他的孩子 其他的夥伴 卻都自盡在車子裡 
我知道導演/作者這麼安排有他們自己的含意

但是身為讀者 覺得好殘忍
故事裡是故事裡的人
或許在不喜歡這些悲慘結局的背後 隱隱也是有點兔死狐悲
"會不會我的人生 終究也是一場徒勞無功?"


咦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最後這個心得好灰暗歐orz


最後很謝謝小異出版社給我這個機會試閱這本小說
最後還是要誠摯的呼籲一下出版社~~~希望你們能夠繼續出版Jack Ketchum的其他作品
(我非常的期待Old flames!!)

 

------20120813-----

今天看完了淡季的續集 孽種

雖然我沒那麼喜愛"淡季" 但我很喜歡"孽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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