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宴客完 蜜月完  到現在好像都超過三個月了

其實我們還不是夫妻阿~~~

因為我們一直都還沒去登記

 

之前的法律好像是規定宴客完多久要去登記不然就要被罰

但我不喜歡我宴客的日子 如果真要罰那就罰吧 了不起幾百塊吧

其實現在改成登記制

所以即便席開百桌眾人見證 只要沒去登記就不算數

我們一直很懶就都拖著沒有去登記

尤其我內心深處一直有一股我是被逼去宴客的感覺XD 所以就一直不承認宴客那天是結婚日(好啦我知道我很欠揍)

我要自己挑一個喜歡的日子當作結婚紀念日阿!!

 

可是問題來了 我喜歡什麼日子阿~~~XD

挑我們兩個其中一人的生日那也太方便了 這樣就少一個節日出去吃喝玩樂那怎麼可以XD

我說那就我們看到極光的那一天好了 可是那一天經過了 如果真要那一天那只能明年再登記

我想說不然就挑大文老師生日好了 學長翻白眼說為什麼要挑別的男人生日當我們結婚日?

某天我左思右想 想說那我們就6/21號登記結婚好了

那是我們兩個生日的月份(1+5) 和日期(9+12)相加的結果 學長也欣然同意

當我很得意的宣布這件事時卻遭朋友的白眼 說我真的很無聊

但我覺得我超有才的阿~~~ 結婚就是我們兩個人加起來嘛 又有意義又好記 我這麼有才為什麼得不到共鳴?

 

登記結婚須要戶口民名簿所以我請媽媽寄給我

我媽聽到我要幹嘛只是淡淡的說了聲 歐 你們還沒登記歐 一點都沒有大驚小怪(我爸媽內心深處應該有覺得有被逼著辦婚禮的感覺吧我猜....XD)

而且我感覺我媽根本就不關心我到底有沒有真的去登記 她只希望我快點把戶口名簿寄回家給她免得弄丟........

前兩天下午剛好沒有實驗 我們兩個就找了實驗室的人當證人簽名 跑去登記結婚 然後指定今天生效

媽呀所以我終於正式成為人妻了

 

 

可是好沒FU歐 如果可以在實驗室砸幾個血清瓶當作放鞭炮的話我可能會比較有感覺吧.....X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reamcatcher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